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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結婚不一定幸福, 離婚  不一定更好」

 

 

離婚

幸福是什麼?又該從何定義?「結婚」是幸福開始的絕對值嗎?其實並不然,有時候甚至「離婚」才是;沒有人結婚會是為了要離婚,當然也沒人能夠保證離婚後就會幸福,但若真的已走到窮途末路,我們應該如何在一段關係裡學會放下與勇敢呢?婚姻與離婚都不是場飯票,離婚能得到自由但可能同時換來生活的困境,一起勇敢面對離婚的自己,努力成為一個更值得幸福的人。

「結婚」是兩家子的大事,當然「離婚」更是了,促成這樣的結果其實百百種,並不一定是負面因素所造成的,有時「共同協議」達成的離婚只是為了給彼此甚至小孩更好的生活;兩性作家許常德曾說:「什麼樣的人可以結婚?不怕『離婚』的人就可以結婚,不怕『離不了婚』的人,就可以結婚。」

若真的走到了離婚這一步,雙方良好的溝通格外重要,不管是離婚後的財產分配、小孩的扶養權等等,都需要盡可能做到盡善盡美,當然這是最理想的狀態,若另一半是因背叛、家暴等因素那就另當別論了,事實上法律上的「離婚後保障」其實並非大家所想的那麼完善,並非在社會觀感上認知的弱勢的那方就能夠獲得較大的賠償,就拿「通姦罪」來說吧,通姦罪屬於「刑罰」,罰則為「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」,不過「真正」因此而被關的人少之又少,因為結案通常是以易科罰金定奪,而此「易科罰金」是進政府口袋的。

說到底,靜下心沈澱一會,離婚並不是解決矛盾問題的唯一出口,婚姻這條路就如當時談戀愛般呀!並不會永遠一帆風順,遇到問題無從避免,關鍵是要學會解決問題,如果一遇到問題就不想努力解決,那就太愚蠢了,只要仍有機會,仍有愛,就不應該輕言放棄。